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法總則
Civi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 
開課學期
111-1 
授課對象
財法組  
授課教師
陳聰富 
課號
LAW1076 
課程識別碼
A01 16110 
班次
01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2,3,4(9:10~12:10) 
上課地點
萬2311 
備註
本系、輔系、雙修生優先。與科法所合班。科法所請選「A41 M0170」。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0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待補 

課程目標
1.瞭解民法總則規定
2.理解法律基本概念
3.解答法律實務問題 
課程要求
1.必須上課
2.必須參加期中考及期末考
3.必須回答課堂問題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陳聰富,民法總則 
參考書目
王澤鑑,民法總則
施啟揚,民法總則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